德州市艺术馆是宝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最早的作品,标志着公司迈进房地产行业的第一步,开启了公司创作的先河。
该项目位于德城区东风中路北侧,建于1995年12月,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,原为德州市中心城市信用社综合营业大楼。2002年,市政府实施东风路拓宽和心湖风景区改造时,经过对该楼的造型、质量及与新湖风景区的整体布局的综合分析,将该楼整体向西北方向斜移118米至新湖风景区现址,并更名为德州市艺术馆。
该项目是我公司由木材公司改制后的第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,公司领导秉承“百年大计、质量至上”的开发理念。从隐蔽工程、材料选用、装饰细节等方面全面严格把关,保证了项目的高质高效,赢得了业主及社会的高度赞誉,因此也奠定了公司把建筑质量作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。